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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07 宪法进化升级技术标准

V1.0.02026-09-30行政法规 · 范式
源文件:C:/Users/xub/.workbuddy/spec/3.行政法规/范式/M07_宪法进化升级技术标准_V1.0.0_2026-09-30_1400.md

定位:行政法规级元规则(M 系列第 7 件)。上承宪法 V1.2.0 第43条(图-宪法联动)、第44条(修订程序)、第45条(历史版本)、第41条(停损五线);与 M01(成文母规则)、M03(冲突裁决)、M05(自检清单)、M06(规则可校验化)并列。
目的:把"发现缺陷→打补丁→再造缺陷"的循环,改为"发现缺陷→进化标准→闸门固化→回归基线"的单向收敛。
核心命题:一个缺陷若未落到可机检判据,不算进化完成。


第一章 总则

第1条【适用范围】 本标准适用于宪法、基本法及其下位规范的一切修订、勘误、重锚、判据补建与闸门变更。

第2条【进化的定义】 进化 = 缺陷被消除 且 同类缺陷被闸门永久阻断 且 回归基线可复算。三者缺一,仅为修补,不记进化。

第3条【禁止事项】
1. 禁止全局字面替换式修订;
2. 禁止对冻结件与历史陈述做追溯改写;
3. 禁止先上线闸门、后补判据授权;
4. 禁止以"存量、与本件无关"为由长期挂账可一次清除的项。


第二章 缺陷进化四段闭环

第4条【四段闭环】 一切缺陷按下述四段推进,不得跳段:

段 动作 产出 闸门
① 登记 入缺陷台账,定级(P0–P3)、定对象、定根因 台账行 无
② 根因定位 溯到机制层,不得停在表象 根因说明+证据路径 无
③ 标准修订 改标准本体,不改产物 条款/判据改动志 判据命名空间核对
④ 闸门固化 判据接入机械闸+故障注入先红后绿 闸门版本+注入用例 冲突回归闸 exit 0

第5条【③段强制】 凡缺陷根因位于标准本体(条款缺失、冲突、定义不完备),必须改标准本体;仅改产物、仅补说明的,不得记入进化。

第6条【④段强制】 每条新增判据必须配一条故障注入用例;无注入用例的判据不得上线。注入须先红(未修复时拦截)后绿(修复后放行)。


第三章 修订分级(防"小事修宪")

第7条【三级修订】

级 触发 动作 触发第43条重锚
L1 勘误级 非语义:引用版本、错字、日期、链接 登勘误台账;不升版 不触发
L2 条款级 增删改条款,不动分层/角色/盘位 升次版本;写改动志 触发,仅现行断言面
L3 结构级 改分层、角色、盘位、效力层级 升主/次版本;四维重验 触发,全量重锚

第8条【L1 处置】 勘误不改变规范含义,故不升版、不重锚、不进审批;但必须登勘误台账(原文/订正/依据/时间/执行者)。同一文件勘误累计达 10 处,合并为一次 L2。

第9条【重锚面限定】 L2/L3 的重锚只覆盖现行断言面:载体元信息区、效力层级行、上位依据行、正文现行引用。


第四章 只读历史区(第45条落地)

第10条【定义】 只读历史区=下列四类,一经落入,永久禁改:
1. _archive* 目录内一切件;
2. 声明"任务闭环即冻结"的任务夹级地方规章;
3. 含日期标记(20\d\d-\d\d-\d\d)且叙述当时事件的行(待办登记/修订记录/版本沿革/变更履历/"原为·改前·旧版"叙述);
4. 指向当时文件的路径与书名号引用。

第11条【排除面】 只读历史区排除于:全文扫描面、重锚面、命名合规面、判据计数面。但不排除于备份面(见第13条)。

第12条【违反处置】 闸门检出 HISTORY_POLLUTED 即 P1,禁交付;已发生的按第6章回滚。


第五章 备份、留痕与命名

第13条【备份覆盖义务】 凡有"冻结保留"义务的资产,必须有第二副本。同步面必须包含归档容器;对账绿灯必须声明比对覆盖面,未声明覆盖面的绿灯不得作为验收依据。

第14条【留痕义务载体】 文件级新增/改名/迁移/删除,必须留痕:时间、操作者、被操作文件、依据条号。留痕纳入 --verify 判据。

第15条【命名与版本一致性】
1. 载体文件名版本段必须等于内容版本;
2. 若因载体身份稳定需保持文件名不变,必须同时:① 在规范内明示该规则;② 建立"文件名版本 ↔ 内容版本"映射表;③ 闸门校验二者一致;
3. 未满足上述三项者,禁止维持旧文件名。

第16条【禁止同名不同容】 同一 basename 在不同盘/目录存在不同内容者,判 P1:引用必须写明盘别与 SHA256 前 16 位。


第六章 判据治理

第17条【单一判据源】 一切机械闸判据只能来自准据本体(已批准生效的宪法技术标准)。准据本体未生效期间,不得新建闸门。

第18条【命名空间隔离】 判据、失效模式、硬指标分设独立字母段,单字母不得跨域复用。新建段须先登记入命名空间表。

第19条【判据引用】 跨域引用必须用全限定号(如 判据W-05/失效模式E-05),禁止裸号引用。

第20条【判据计数单点维护】 判据数、失效模式数、硬指标数各自单点定义、单点维护;任何载体引用该数须取自单点,禁止各处各算。


第七章 口径单点定义(防口径漂移)

第21条【必定义口径】 下列口径必须各有一处权威定义,全文引用该处:

口径 要求
条数 明示"之一/之二"款是否计入
Token 必须分列 gross 与 net,并声明阈值比较所用口径
耗时 按宿主会话全段计算,禁"首末时间差"(会漏分段)
日期/时间戳 声明文件名日期与生成时间的容忍度
判据数 见第20条

第22条【预估口径】 全流程 Token 预估必须取自台账历史同类实测均值,并声明 gross/net;禁止凭感觉给值。


第八章 自检与冲突回归(修订前置)

第23条【提交批准前置】 任何 L2/L3 修订提交批准前,必须全过下列四项,任一非零禁提交:

# 项 判据
1 锚定闸 spec_anchor_audit.py exit 0
2 冲突回归 conflict_regression_gate.py exit 0(逐件填冲突自查表)
3 穷举映射 与现行全部条款逐条对齐,零空挂、零悬空
4 命名空间 判据/失效模式/硬指标无撞号

第24条【宪法自检】 宪法本体修订须增跑内部一致性检测:条款间冲突、同口径多写法、引用了未定义术语。检出即修订案不予受理。


第九章 术语与解耦

第25条【术语完备性】 条款凡引用未在术语表定义的词,必须先补定义,或改写为自足表述。承重词(元信息区、准据本体、载体、判据、回路等)缺定义者判 P1。

第26条【供应商解耦】 规范文本只使用角色名(脑/手/机械闸/人),禁止写入具体模型名、宿主名、产品名;实现层映射写入配置。


第十章 终止与冻结

第27条【按事件触发】 缺陷审计按实际损害事件触发,不按轮次触发;无实际损害证据不得开轮。

第28条【SL 落地】 SL-1 冻结(30 天无实害降 P2)/SL-2 随文件升版顺带处理/SL-5 验收即终线;冻结项不得重开已闭环段。

第29条【禁止清单扩张】 同一轮内不得新增缺陷类别;新类别须待下一轮且须附实际损害证据。

第30条【代价对账】 每轮收尾须列出:本轮 gross/net、解决的缺陷数、新发现的缺陷数。若新发现 > 解决,该轮判为无效轮,须停轮复盘。


第十一章 验收基线(可复算)

第31条【三件可复算】 每轮进化必须给出基线与终值:

B1 冲突回归:gate exit 0
B2 穷举映射:空挂 0 + 悬空 0
B3 口径三项:存量引用冻结数 / 新增引用数=0 / 判据命名空间撞号=0

第31条之一【终值时点】(2026-10-01 补 · 台账 #62 根除) 任一轮的「绿灯」必须带时点戳;终检时点须晚于本轮最后一次外部写入,并在交付报告中写明。缺时点戳、或终检早于末次写入者,其绿灯结论作废,不得据以宣布闭环(防「以过期绿灯交付」)。

第32条【分列报告】 收尾必须分列「任务完成度」与「产物合格度」,禁止以任务完成代替产物合格。


第十二章 缺陷进化登记表(模板)

第33条【登记表字段】 每项缺陷按下列字段登记,与缺陷台账对接:

序号|问题分类|问题点说明|根本原因|根因带来哪些风险|风险等级判断|根因影响到对象|最优解决方案(根除/改善)|代价(Token)|进化段位①–④|状态|回归基线编号


附则

第34条【生效】 本标准经人(炳哥)批准后生效;生效后一切修订、勘误、重锚、判据补建均依本标准执行。

第35条【与上位法冲突】 与宪法冲突时以宪法为准;本标准不覆盖宪法条款本身,只约束其修订程序。

第36条【修订记录】

版本 日期 修订
V1.0.0 2026-09-30 首版:确立四段闭环、三级修订、只读历史区、备份/留痕/命名三义务、判据治理、口径单点、自检前置、终止与冻结、可复算基线、登记表模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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